l、落实上级工会及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做好工会的日常工作。
2、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筹备和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
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
8、负责做好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工作,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
9、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
10、负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1、办理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