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工作,做到不误发、不漏发。请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子女在14岁以下的职工,于11月8日(下周一)前带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部门联络员处登记,联络员核对独生子女证件并填好《部门14岁以下独生子女信息登记表》,于11月9日前发至工会苏老师邮箱,逾期不候,谢谢!
校工会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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