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粤工总〔 2018〕5号)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的通知(东职工〔 2019〕1号)的通知要求。经工会研究,拟对教职工开展春节节慰问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工会在职、在校和当年退休会员。
二、采购要求:
1.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购买与春节有关的节日慰问品。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杜绝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2.提交采购申请。采购慰问品前需提交《分工会物资采购意向申请表》报工会苏老师审批。
3.由分工会一次性采购。
三、报账要求:
1.采购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资料:
纸质报账单、《分工会物资采购意向申请表》、《元旦慰问分工会签收表》、发票。需三方纸质报价单、采购合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供应商推荐表》。
校工会
2022年12月9日